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青岛诺安绿源(海克斯康一期)1.5MW/3MWh工商业储能项目(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资讯:青岛诺安绿源(海克斯康一期)1.5MW/3MWh工商业储能项目(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DZZ-20251127-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诺安绿源(海克斯康一期)1.5MW/3MWh工商业储能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138900.00元,招标人为青岛诺安绿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0平方米;本项目依托于海克斯康园区内建设磷酸铁锂用户侧储能系统,本项目储能系统总容量1.5MW/3MWh。储能系统主要由12套125kW/257kWh模块化储能柜和2台储能并网柜组成,125kW/257kWh储能柜采用单相设计,柜内集成有PCS、磷酸铁锂电池组、BMS、温控系统、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等,支持多柜直并,直接接入AC400V母线,方便灵活,快速部署;储能系统采用峰谷套利收益模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青岛诺安绿源(海克斯康一期)1.5MW/3MWh工商业储能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诺安绿源(海克斯康一期)1.5MW/3MWh工商业储能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2.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限设计与施工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2、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主牵头人,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3、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参加本工程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自2025年12月2日9:00起至2025年12月8日16:00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方式: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联合体报名,双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证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和社保证明;6、若为联合体报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报名资料由牵头方盖章)。
按以上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获取磋商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费300元,供应商于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报名截止后由单位统一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报名单位邮箱。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 项目编号:QDZZ-20251127-001
2. 项目名称:青岛诺安绿源(海克斯康一期)1.5MW/3MWh工商业储能项目(EPC)
3. 项目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50平方米;本项目依托于海克斯康园区内建设磷酸铁锂用户侧储能系统,本项目储能系统总容量1.5MW/3MWh。储能系统主要由12套125kW/257kWh模块化储能柜和2台储能并网柜组成,125kW/257kWh储能柜采用单相设计,柜内集成有PCS、磷酸铁锂电池组、BMS、温控系统、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等,支持多柜直并,直接接入AC400V母线,方便灵活,快速部署;储能系统采用峰谷套利收益模式。
设计招标内容:方案图设计;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4. 项目投资额
招标控制价为3138900.00元,其中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为3116400.00元,设计部分招标控制价为22500.00元。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5.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2.2 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 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5.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限设计与施工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2、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主牵头人,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3、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参加本工程投标。
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6.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1.1 应为投标人正式在职人员,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1.2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6.1.3 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1.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项目班子负责人施工项目班子负责人;
6.1.5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资格要求;
6.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2)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7.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7.1 投标人类同工程要求
7.1.1 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7.1.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7.1.3 投标人类同工程界定: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项目,或单项合同额2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
7.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要求
7.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同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7.2.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7.2.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项目,或单项合同额2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监理项目。
8. 采购文件的获取
8.1 时间:自2025年12月2日9:00起至2025年12月8日16:00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8.2 方式: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联合体报名,双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和社保证明;
6、若为联合体报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报名资料由牵头方盖章)。
按照上述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获取磋商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费300元,投标人于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时00分起至14时30分止。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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