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天津海泰市政绿化有限公司石梅半岛景观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天津海泰市政绿化有限公司石梅半岛景观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YGP-2025-ZB-098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石梅半岛景观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550,206.62(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伍万零贰佰零陆元陆角贰分),招标人为天津海泰市 政绿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梅半岛景观提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梅半岛景观提升项目--景观安装施工;(002)石梅半岛景观提升项目--主材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梅半岛景观提升项目一景观安装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 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12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
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兔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开标日之前“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的 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 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 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
6.人员配备:
第一包投标人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名,提供任命书及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2石梅半岛景观提升项目一主材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12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
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激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开标日之前“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的 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 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
6.人员配备:
第二包: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提供任命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9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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