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CG2025-MFZB07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5万元,招标人为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B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C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响应供应商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该证件的复印件。
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下载填写《磋商登记申请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到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15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采购编号:ZJCG2025-MFZB072;
3、预算总金额:¥750000.00元;
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含3个月试用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B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C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响应供应商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该证件的复印件。
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2)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下载填写《磋商登记申请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到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四、采购文件售价: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套(售后不退)。缴费时请务必备注供应商全称,以便核对、响应。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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