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蓟州区35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蓟州区35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ZB】2022-112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蓟州区35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7000万元,招标人为国中长城(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蓟州区35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蓟州区35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
七、其他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蓟州区35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QDZB】2022-1129
2.3项目地点:天津市蓟州区。
2.4建设概况:
本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系统交流侧总容量为350MW,暂按选用N型57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和300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设计115个子方阵。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方式,倾角35度,直流侧装机容量约431.6325MWp。
2.5招标范围: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包括除本发包人负责事项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事项外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及试运行、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具体如下:
(1)本工程光伏场涉及及光伏项目清表、施工及安装工程、勘测、试验、建安、设备、材料(采购、调试、并网、消缺、调试、竣工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要求办理的相关准入手续,生产准备及所必须的技术培训等全部工作;
(2)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等与项目相关的设备)和材料(含电缆、支架、接地、护栏、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劳保用品、消耗品及技术资料等)的采购、运输、现场装卸、保管、转运、资等;
(3)本工程涉及的所有道路(包含但不限于大件运输道路改造、进场道路、施工(检修)便道、边界围栏、场区外临时道路)的新建、临建、拓宽、改造、加固、施工损坏修复、地表附着物补偿等工程的施工及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
(4)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当地群众、农民工、劳务工、临时工、政府部门、电力部门、监督部门等的协调工作人员、设备和工程车辆进场涉及的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
(5)本工程开工前所涉及的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等专题报告、批复及专家评审意见由招标人负责办理,投标人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并通过验收及核查,方案涉及变更的,投标人须根据此批复文件调整方案并负责完善变更手续,投标人未按此批复文件调整,方案导致验收失败的,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6)本工程所涉及的环保监测及竣工验收评价;水保监理、监测及验收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监管;
(7)集电线路若投标人设计有架空线路,投标人负责办理架空线路涉及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本工程涉及需由第三方开展的检测、试验、质监、验收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内,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应标准,且具备合规有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均予认可,价格根据市场条件由投标人和第三方机构自行商定,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机构证明,且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公允价;
(9)本工程所涉及各电压等级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安稳装置、远动装置等的整定计算,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定值书和整定计算书;
(10)投标人应按照电网新能源并网调度要求,负责办理光伏场区并网阀(除升压站及外送线路)涉及的资料准备、报审、协调及验收等所有工作及承担相应费用,并在正式运行6个月内完成全部并网测试及仿真验证、并网安全合的办理,相关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
(11)光伏场区特种消防设施、场区内防火隔离带涉及的全部工作和全部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
(12)场区设备安全、文化目视化建设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实施,建设方案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的全部工作和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6计划工期:18个月。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9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许可证。
3.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为其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以来在本单位任意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需具有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年内未发生人生死亡事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网上查询)。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异常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网上查询)。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企业,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电子邮箱
4.3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授权书中3.3.1条款要求的盖章资料。将公司审核无误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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