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本部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本部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4SY2175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本部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本部食材配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本部食材配送项目(01包:沈阳区域);
(002) 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本部食材配送项目(02包:锦州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本部食材配送项目(01包:沈阳区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合法性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2. 诚信要求
(1)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 公正性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 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5. 财务能力要求
(1)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 服务能力要求
(1)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辽宁分行一级机构所在区域。
(2) 供应商应具备工行辽宁分行一级机构的配送能力。
7. 其他要求
(1) 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 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供应商准入名单及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
(002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本部食材配送项目(02包:锦州区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合法性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2. 诚信要求
(1)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 公正性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 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5. 财务能力要求
(1)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 服务能力要求
(1)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锦州区域。
(2) 供应商应具备工行锦州区域的配送能力。
7. 其他要求
(1) 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 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供应商准入名单及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3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 投标单位需携带1、营业执照;2、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
(2) 线上购买:投标单位需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的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否则不予接受!资料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方式通知各投标人,请将标书款汇至公告中的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我公司确认收到汇款凭证即视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购买成功后将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后续事宜请使用电话或者邮件方式进行沟通。
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合同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本部食材配送项目
2. 招标编号:0614SY21756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4. 招标人地址:沈阳市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7.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本部食材配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2个合同包,可能兼中兼投。01包:沈阳区域;02包:锦州区域。
9. 服务范围:
01包: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省行金融科技、省行培训中心及省行相关需求单位的食材配送;
02包:集约运营中心(锦州)、牡丹卡中心(锦州)。
10.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若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者被评为不合格单位,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11. 入围家数:01包:不多于4家供应商;02包:不多于3家供应商。
12. 招标说明: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入围项目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招标人有权在项目有效期内发起价格协商,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与订单,以及不承诺实际采购量。
1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内容同“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合同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投标人必须从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内容同“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方式”)
1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2月24日上午09:30分前递交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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