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昌宁县温泉镇岩子脚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招商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昌宁县温泉镇岩子脚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招商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1.招标条件
昌宁县温泉镇岩子脚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招商运营项目己满足实施条件,招标人为保山创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期限
2.1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投标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标人应自行调查、评估、承担项目风险):
2.1.1项目名称:昌宁县温泉镇岩子脚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招商运营项目
2.1.2项目地点:保山市昌宁县境内
2.1.3项目内容及规模:昌宁岩子脚石场位于昌宁县温泉镇下六甲村,矿区面积约0.2089平方千米,可采储量约667.39 万 t,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1891~1756m,年设计开采规模为50万t/a(可按实际加工方案变更)。该石场开采权归属招标人,已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23年1月至2030年1月,招标人已办理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等相关手续办理,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2.1.4 招标控制价:5.87元/吨(计划开采667.39万t)
2.2合作期限:10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3招商范围及要求:
2.3.1场站建设: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划设计要求完成采矿、生产加工车间及配套附属设施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建设周期不超过6个月。
2.3.2砂石料生产加工:完成石料的开采、分拣、生产加工、场内倒短,出场装车等。
2.3.3运营范围及要求:完成该石场生产加.工的成品砂石料的销售。由投标人自行拓展销售渠道,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有计划分步骤实现销售回款。
2.3.4 其他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在当地完税。若中标人企业非本地所属企业,需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2.4质量要求:
(1)场站建设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按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砂石料加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满足客户需求。
(3)安全控制目标: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加工生产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三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
5.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2)运营资格:运营良好的企业,具有类似的业绩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5.3提供2022-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财务资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的施工项目或运营项目或招商项目。
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对业绩不作强制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其他已完工证明。
5.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投标人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须提供信誉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投标人需提供无不良“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的生产加工单位须提供)。(根据(云劳监局[2018]7号)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评标结束后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建设工程当地人社部门函请查询中标候选人相关记录。若存在不良记录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
5.6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二级及以上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二级及以上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运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5)其他人员要求:见附件:项目各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备注:社保证明是指: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方有效)。
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若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提供的报名资料不全,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7其他要求: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售价:0.00元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9时00分。
7.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4日9时00 分。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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