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石林风景区讲解员及停车管理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2月最新招标:石林风景区讲解员及停车管理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林风景区讲解员及停车管理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9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石林风景区讲解员及停车管理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林风景区讲解员及停车管理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磋商响应人应当签署《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八)资质合规承诺函”,以确保合同履行期间自身资质持续合规、相关许可备案手续完备有效,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响应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经营许可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劳务服务或劳务派遣相关业务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后签章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后签章承诺);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后签章承诺);
6.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
9.磋商响应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响应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采购特别约定如下:
11.1.仅接受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响应,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1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规定,本项目在价格评审环节,不再对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响应报价进行价格优惠扣除,所有参与响应的中小企业均以其提交的实际报价参与价格部分评审。
11.3.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4日18时00分到2025年12月11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磋商响应人应在2025年12月4日18:00 至2025年12月11日23:59,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并支付400元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1.1.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 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石林风景区讲解员及停车管理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经审核批准开展采购工作。
2.项目概况
2.1.服务期限:一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2.核心要求:
2.2.1.磋商响应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劳务服务或劳务派遣相关业务范围。
2.2.2.磋商响应人应当签署《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八)资质合规承诺函”,以确保合同履行期间自身资质持续合规、相关许可备案手续完备有效,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2.3.磋商响应人能够按照采购要求提供足额、合格的劳务服务人员,承担人员管理、薪酬发放、保险缴纳等相关责任,确保景区讲解员管理及停车管理服务有序开展。
2.3.讲解员管理服务内容及人员配置要求:
2.3.1.人数要求管理岗2人,监督岗9人,合计11人。此11人属于本次采购范围内常规人员,需全程按要求提供劳务服务。
2.3.2.服务内容负责景区讲解员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包括讲解员服务质量监督、工作流程规范、日常事务协调等,确保讲解服务合规、高效开展。
2.3.3.人员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管理意识,熟悉景区讲解服务相关规范;服从采购单位的合理工作安排,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考核无违法违规记录,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2.4.停车管理服务内容及人员配置要求:
2.4.1.人数要求:石林景区二号区域(大车停车场)3人,石林景区三号区域(小车停车场)4人,石林景区四号区域(小车停车场)4人,石林景区停车出口收费6人,乃古石林景区停车场5人,合计22人。此22人属于本次采购范围内常规人员,需全程按要求提供劳务服务。
2.4.2.法定假日临时补充法定节假日(春节、五一、国庆)车辆管理临时人员预计30人(其中春节10人、五一10人、国庆10人),此类人员的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总价内,属于本次采购服务范畴。磋商响应人须具备按采购单位实际运营需求,及时足额补充临时人员的能力,临时人员需配合完成车辆引导、秩序维护等停车管理相关工作若需补充,服务费用按实际补充人数、出勤天数进行结算,不再另行增加采购预算。
2.4.3.服务内容:各停车场车辆引导、停放秩序维护、安全巡查,确保车辆停放规范、通行顺畅;停车出口收费服务,做到收费合规、记录清晰、服务文明;法定节假日期间根据客流需求,增派临时人员保障停车管理服务有序开展。
2.4.4.人员要求:具备基本的交通规则认知和停车管理技能,责任心强;收费岗位人员需具备基本的财务常识,廉洁自律,无贪腐相关记录服从采购单位的排班安排,能够适应节假日及高峰期工作强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作的疾病,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2.5.工作时间安排:
2.5.1.长期劳务人员实行两班制,早班(7:30-12:00)、下午班(12:00-清场),具体排班可根据景区实际运营情况调整;
2.5.2.临时劳务人员春节服务9天、五一服务5天、国庆服务7天,工作时间为8:00-18:00。
2.6.费用预算
2.6.1.本次采购范围内33名常规劳务人员(含讲解员管理岗2人、监督岗9人,停车管理常规岗22人)及30名法定节假日临时增补人员(春节10人、五一10人、国庆10人)的年度费用总预算,即本项目磋商响应总报价上限,为人民币以拾以万元整(990000元)。磋商响应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此上限,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6.2.本项目磋商响应报价为“总价包干”形式,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两类人员相关的全部费用:
2.6.2.1.33名常规劳务人员相关费用:月度工资、保险、劳务公司运营服务费((含人员招聘、培训、日常管理、台账维护等费用)、法定节假日额外劳务费(按本项目约定的标准及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工作服费用(按本项目岗位要求为劳务人员配备的统一工装费用)
2.6.2.2.30名法定节假日临时增补人员相关费用:临时人员服务期间的劳务报酬、保险费用(保障临时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人身安全)、劳务公司针对临时人员的招聘及管理服务费。
2.6.2.3.此外,费用还包含为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如增值税等)。除本条款列明的费用外,采购单位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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