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虞城县利民镇第一初级中学等四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2月最新招标:虞城县利民镇第一初级中学等四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TZJT202512-DL002)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 商丘市, 虞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虞城县利民镇第一初级中学等四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基准价的90%, 招标人为虞城县利民镇第一初级中学、虞城县利民镇第二初级中学、虞城县利民镇中心小学、虞城县田庙乡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利民镇第一初级中学等四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虞城县利民镇第一初级中学等四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虞城县利民镇第一初级中学等四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若为生产商的需提供: 《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需提供: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还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其中肉类及肉制品、禽蛋类、蔬菜水果、水产品不用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五)近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拟投标产品检测合格且没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2.5其他要求: 提供承诺:
承诺1: 供应商在中标后, 入驻并使用“虞食安”智慧监管服务平台;
承诺2: 承诺在分拣场地接入明厨亮灶和舌尖安全网;
承诺3: 供应商在中标后, 提供每批次食材的的合格证明文件;
承诺4: 供应商在中标后, 统一车辆标识, 加装GPS、进行集中分拣, 接入视频监控, 并统一进行农残在线检测。(以上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2.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中标企业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否则, 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2月05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详见采购文件
七、其他
3.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至17:30分(北京时间)。
3.2报名资料除按资格要求提供原件, 还需准备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经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确认并缴纳相关的文件费用确认报名成功。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在招标阶段及投标有效期内, 采购人有查询资料及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的权利,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 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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