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台场内生产辅助用车充电桩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台场内生产辅助用车充电桩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CTZB-2025-068)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市辖区, 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台场内生产辅助用车充电桩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4万元, 招标人为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 项目地点: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区域内安装1台箱式变压器和10台充电桩。
2. 招标范围为: 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包括且不仅限于: 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试车、试送电验收、验收交付、人员培训、现场服务、质保服务等, 以及由此涉及到的技术和质量责任。提供竣工图纸和资料, 包括但不仅限于具体的设计图、施工工艺、布置图、使用及保养、维修说明书、以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台场内生产辅助用车充电桩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台场内生产辅助用车充电桩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投标人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4. 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 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5.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 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或母子公司, 或者存在管理关系、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2月04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10日15时30分
获取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5时30分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开标前近三个月的加盖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联系方式。没有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 获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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