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新建储煤棚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新建储煤棚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新建储煤棚总承包工程己由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新建储煤棚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新建储煤棚总承包工程。
2.1.2建设地点: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
2.1.3建设规模:改造现有产品煤转运环节,新增2部转运带式输送机、皮带走廊和转载点,新建储煤棚(挡墙之间净宽≥69.2米),新建洗车平台和室外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详见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储煤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储煤棚项目图纸、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选煤厂地勘、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储煤棚项目甲供设备)。
2.1.4最高限价:4000.00万元。
2.1.5总承包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
(1)设计周期:/
(2)口施工工期:/
(3)口采购工期:/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6标段划分:/
2.1.7其他:/
2.2招标范围:改造现有产品煤转运环节,新增2部转运带式输送机、皮带走廊和转载点,新建储煤棚(挡墙之间净宽≥69.2米),新建洗车平台和室外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详见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储煤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储煤棚项目图纸、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选煤厂地勘、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储煤棚项目甲供设备)。
项目采用EPC模式,含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室内外配套水暖电、室内外消防工程及验收等内容。设计需达到国家规范标准,与甲方确认达到使用要求,施工图审查合格,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合格后进行施工。项目完工后,联合调试运行合格,消防验收完成后(消防验收由中标单位负责),进行竣工验收等。本项目还需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和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
甲供材料需中标方安装,费用在本次合同内。本项目设计图纸需经过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设计图纸需满足业主的最终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对价格进行调整。现场踏勘是本项目非常重要的环节,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与招标人确定踏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煤炭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的设备安装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派设备安装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投标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煤炭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类似的总承包或施工项目。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类似的总承包或施工项目。
3.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注册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7、其他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的设备安装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派设备安装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不超过3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各联合体单位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自行确定。)
(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的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3.3.9、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3.10、其他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备安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提供资质证书、劳动合同、近6个月(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社保证明。
(2)潜在供货方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可靠的、先进的、完整的,不得使用实验性的设计和设备。
(3)涉及到设备安装的工作,需满足企业、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要求,达到验收、使用标准及要求。
(4)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及本项目发票(任意一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提供授权书获取方式。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10时30分。
6.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30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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