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 2026-2028年度低效区块泡排操作服务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 2026-2028年度低效区块泡排操作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恒溢招字-2025-服务11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6-2028年度低效区块泡排操作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0万元,招标人为四川恒溢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6-2028年度低效区块泡排操作服务招标项目,施工区域包括川渝地区或长庆油田区域,施工内容包括气井泡排剂、缓蚀剂人工加注操作,井口接样作业、井口核产作业,开关井作业,消泡作业等;招标人提供施工车辆、药剂、油费,投标人提供井设设备。
2.2 招标范围
为招标人提供2026-2028年度低效区块泡排操作服务。
2.3 招标项目名称
2026-2028年度低效区块泡排操作服务。
2.4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生产区域。
2.5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每个自然年报上年度签约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是否续签合同的依据:对于考核合格(年终考核得分80分以上)、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中标人经双方协商一致,将直接签订下一年合同,最长续签期限为三年;年终考核不达标的经商讨,淘汰后,中标服务费不予退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履约金额达到合同签订金额为止;若合同履约期满但合同履约金额未达到合同签订金额的,招标人有权选择继续执行本合同至合同签订金额止。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2028年度低效区块泡排操作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2028年度低效区块泡排操作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3.4 投标人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2025年以前成立企业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资质证明扫描件),2025年新成立企业提供从成立后至今有效的财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财务证明。
★3.5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3.5.1 无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等违约情况发生
3.5.2 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投标文件的响应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对投标人追索相关损失的权利。
★3.6 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未发生一般C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应针对该要求提供书面承诺;若发生投标人隐瞒或承诺不属实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再返还;若投标人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
★3.7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如有,由招标人出具证明):
3.7.1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过违约或发生过纠纷的;
3.7.2 投标人在履行过程中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发生过违法用工行为。
3.7.3 投标人因违反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管理规定被处罚的(包含但不限于被限制准入及暂停交易等)。
3.7.4 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服务,且在承包商考核评价不合格的。
3.8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到2025年12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具体获取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7.1 本项目预估金额560万元(含税),具体如下:
2026年,预计工作量金额200万元;2027年,预计工作量金额180万元;2026年,预计工作量金额180万元。
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最终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认可的工作量为依据,并以招标人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本次招标采用单项价报价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要求”。
★7.2 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正文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需满足技术要求中的★号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7.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4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7.5 招标文件的获取
7.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7.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5.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称):①《招标(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附件1)、②《公司营业执照》、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④《标书购买缴费回单》。
7.5.5 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格式详见③《投标意向书》(附件3)。确认参加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③《投标保证金缴费回单》扫描件、⑦《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附件4)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开标当日将纸质资料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7.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6.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7.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6.3 投标人应同时按¥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逾期未到账,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7.7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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