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珲春市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材料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珲春市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材料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CYCZ(2025)-1205)
一、项目概况
项目所在地: 吉林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珲春市
本珲春市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496.799721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名称: 珲春市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食材采购预算金额: 2496.799721万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珲春市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食材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珲春市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食材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2月10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1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至邮箱后领取变更:
(1) 营业执照副本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 招标文件第七条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30日08时00分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30日08时00分
开标地点: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HCYCZ(2025)-1205
2. 项目名称: 珲春市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食材采购
3. 预算金额: 2496.799721万元
4. 最高限价: 2496.799721万元
5.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数量(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粮油类一
1. 必须为当年新米, 外观精魄、米粒饱满、有光泽, 包装密闭性好, 运输过程安全无破损, 符合国家现行产品质量标准并持有SC食品包装一等小麦粉外观颗粒色泽紧密且配送运输过程安全无破损食品应符合GB/T1355-2021并附带包装完好,近期过
2. 食用油清澈、色泽亮黄、运输过程安全无破损, 不得供应转基因食用油, 供应食用油拥有SC食品认证。
3. 黄牛肉必须新鲜, 外无干燥变质, 运输过程安全无污染, 符合GB2749-2015标准并自动物检疫标识的产品。
蔬菜类及调料类(蔬菜)
1. 运输过程安全无污染, 必须24小时内收成, 外观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 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 无采购食用的货出
2. 蔬菜类及调料类(调料)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包装干净序员、供货时须提供蔬菜的检验告, 产地证明。
鲜肉类三
1. 必须须经过过程内卫生部门(生鲜)的当日屠宰新鲜鲜肉, 感观干净环保, 运输过程安全无肉染, 肉质新鲜, 无异味, 供货时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牛羊肉类四
1. 必须须经过过程内卫生部门(生鲜)的当日屠宰新鲜鲜肉, 感观干净环保, 运输过程安全无肉染, 肉质新鲜, 无异味, 供货时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水果类
1. 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无腐、无素、无农药残留, 安全可靠, 外观完好, 无风雨、无伤疤、无损伤, 包装干净环保, 运输过程安全
2. 无水果类, 但须自行提供出水果检验报告, 产地证明。
冷冻类六
1. 冷冻类肉类(禽类、水产)10%保新鲜, 无腐、无有害物质, 检验合格, 包装干净环保, 冷藏运输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保持较好的外观, 运输过程应避免, 必须证照周全, 供货时须提供出此次的检验报告。
奶制品类七
1. 供应牛奶、酸奶等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详见GB25190-2010、酸GB9602-2010)对每批产品提供规范化的质量检测报告, 外观完好, 包装干净无破损, 运输过程安全无污, 必须证照周全。
2.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3《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4《财库[2011]18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2.5《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要按照机构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 本项目须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表。
4、时间: 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0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方式: 提供下列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后领取
(1) 营业执照副本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 本公告第七条资质: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表
4. 售价: 300元, 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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