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濮阳市华龙区财政信息化服务升级及支撑环境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2月最新招标》濮阳市华龙区财政信息化服务升级及支撑环境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DZX-PY-202512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濮阳市华龙区财政信息化服务升级及支撑环境运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濮阳市华龙区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濮阳市华龙区财政信息化服务升级及支撑环境运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濮阳市华龙区财政信息化服务升级及支撑环境运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濮阳市华龙区财政信息化服务升级及支撑环境运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e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再提供)。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0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华龙区财政信息化服务升级及支撑环境运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RDZX-PY-20251209
三、项目预算金额:250000.00元;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碰商文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濮阳市华龙区财政信息化服务升级及支撑环境运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1年。
5、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竞争性碰商文件要求。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再提供)。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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