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自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公开招标
12月最新招标: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自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招字第 085 号
2.项目名称: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自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
3.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4.预算金额:800.00 万元/年
5.最高限价:800.00 万元/年
6.采购需求:本次食品原材料采购类别分为“粮油类”、“冻品类”、“调料、干菜类、一次性用品”、“肉类”、“蔬菜、鸡蛋类”“米线、面条、饵丝”六个标段。
7.本项目划分标段:A 标段:“粮油类”预计每年采购金额 130 万元、B 标段:“冻品类”预计每年采购金额 160 万元、C 标段“调料、干菜类、一次性用品”预计每年采购金额 130 万元、D 标段“肉类”预计每年采购金额 150 万元、E 标段“蔬菜、鸡蛋类”预计每年采购金额 190 万元、F 标段“米线、面条、饵丝”预计每年采购金额 40 万元;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8.供货期:两年,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至 2028 年 1 月 31 日止。
9.交货地点: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沾益校区居味园、知味园。(注:“粮油类”需同时为麒麟校区祥能园供货)。
10.本项目入围原则: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多个标段,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因 F 标段“米线、面条、饵丝”需求量较小,取前两名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本项目按照 A 至 E 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同一供应商最多可以被推荐为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为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及降低采购价格,需形成竞争机制,每个标段按照评标小组推选出的备选供应商按排名顺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供应商。采购方每月向供应商提出采购计划,由三名供应商分别对采购计划进行报价,报价总价最低者且不超过拦标价,作为本月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如三家供应商出现串标,则取消三家供应商资格由学校重新组织招投标,确定供应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2.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2.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 标段:“粮油类”:投标人为粮油加工企业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粮油加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近 3 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提供承诺书);
B 标段: “冻品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 生产许可证);
C 标段“调料、干菜类、一次性用品”: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
D 标段“肉类”:投标人为屠宰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非屠宰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 标段“蔬菜、鸡蛋类”: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F 标段“米线、面条、饵丝”: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4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
2.5 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注: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6 廉洁自律承诺书(有效并盖章);
2.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 本项目必需整体投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1)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在得分相同时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
(2)本项目所属行业:零售业;
注:(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需填写的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零售业。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3. 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售价(元):800 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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