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安阳市看守所食材集中采购2026-03项目(杂粮干调) 竞争性磋商公告
12月最新招标:安阳市看守所食材集中采购2026-03项目(杂粮干调)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TXZB-2025-092)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 安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看守所食材集中采购2026-03项目(杂粮干调)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7.754240万元, 招标人为安阳市看守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77542.40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安阳市看守所食材集中采购2026-03项目(杂粮干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看守所食材集中采购2026-03项目(杂粮干调))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安阳市看守所食材集中采购2026-03项目(杂粮干调)竞争性磋商公告
就安阳市看守所食材集中采购2026-03项目(杂粮干调)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安阳市看守所食材集中采购2026-03项目(杂粮干调)
1.2采购编号: TXZB-2025-092
1.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 477542.40元
最高限价: 477542.4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
|1|安阳市看守所食材集中采购2026-03项目(杂粮干调)|477542.40|477542.40|
1.5采购需求: 安阳市看守所食材集中采购2026-03项目(杂粮干调)。(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6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安阳市看守所食材集中采购(包括: 杂粮干调)。(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1.7保质期: 按相关行业标准。
1.8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9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及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 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 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声明函不实的, 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承诺书不实的, 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承诺书不实的, 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承诺和保证书: 应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可靠、规范, 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定; 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种食材、调料规格及要求; 中标后如因配送食材问题引起安全事故, 承担一切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供承诺和保证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格式自拟)。
注:
(1)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 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 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开标后, 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 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12月10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售价: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5年12月22日9时00分
4.2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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