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期消防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期消防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青华乡2025设59)**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 保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期消防维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1万元, 招标人为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暂估面积约873385.4㎡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期消防维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期消防维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营业执照。
2.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成立不满三年的, 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 其他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备应急管理部(应急〔2019〕8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通知”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中能查询到投标人相应信息)、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令第229号)《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在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平台备案(在“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平台”(https://www.ynjswf119.com/)中能查询到投标人相应信息);
3.2 业绩要求: 比选申请人2022年至今有一个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 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 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 相关投标无效。
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详见“4、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8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 比选条件:
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期消防维保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被批准, 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现拟对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期消防维保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欢迎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2. 项目简介:
2.1 项目名称: 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期消防维保服务。
2.2 项目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
2.3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已到位。
2.4 发包范围: 本项目为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中的消防维保服务, 乙方负责对建筑的下列系统进行功能检测, 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室内消火栓系统; 3、火关联动控制部分: (含主机主系统) 4、应急照明系统; 5、喷淋系统; 6、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7、灭火器; 8、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9防排烟系统; 10.消防广播系统。暂估建筑面积约873385.4㎡(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五版服务要求)。
2.5 服务期限: 1年, 各地块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书的时间为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30日前, 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且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 双方协商一致后, 可续签合同; 若协商无果本合同自动终止。
2.6 质量要求: 须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技术规范》(DB52/T1152-2016)及现行国家有关消防设施系统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 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成立不满三年的, 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其他资格要求:
3.3.1 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备应急管理部(应急〔2019〕8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通知”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中能查询到投标人相应信息)、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令第229号)《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在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平台备案(在“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平台”(https://www.ynjswf119.com/)中能查询到投标人相应信息);
3.3.2 业绩要求: 比选申请人2022年至今有一个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 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 相关投标无效。
3.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比选者, 需携带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
4.2 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2日, 每天09时00分至11时00分, 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3 竞争性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元, 文件售后不退。
4.4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5年12月18日14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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