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装饰项目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装饰项目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YL-GNZB-2025007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装饰项目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装饰项目设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装饰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装饰项目设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 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日期为2025年1 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欠税、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无欠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 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且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 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至时点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6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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