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招标:扬州市江都区某数字化转型项目
江苏省
本项目为扬州市江都区某数字化转型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现进行公开询比,具有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与。
一、采购内容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某数字化转型项目
1.2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扬州市江都区某数字化转型;采购需求等详见附件。协议有效期1年。
1.3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1.4本次采购中选成交1家供应商,份额为100%。
1.5★本次采购含税限价2,400,000元,其中ICT-云计算集成费不超过1,690,000元(税率6%),ICT-大数据集成费不超过480,000元(税率6%),ICT-传统项目集成费不超过230,000元(税率6%),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2.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并加盖公章)。
2.2.3应答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累计金额人民币12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
(1)应答人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框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框架合同封面、框架合同服务内容、框架合同金额及框架合同大签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订单或有效结算单据或对应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应有甲方盖章;
(2)框架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有效订单、结算单发出时间或对应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订单、结算单、发票时间不得早于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订单时间应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
(3)框架合同的业绩认定金额应以有效订单、结算单或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同一框架合同下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单和发票中的两类或三类单据,则按照订单、结算单、发票的优先顺序,仅计算其中一种单据的累计金额,具体以优先类型的单据为准。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
(1)应答人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单项合同封面、单项合同服务内容、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2)单项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单项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若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2.2.4应答人须提供以下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承诺其在中选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终端用户盖章确认的系统对接函原件,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采购人可取消其中选资格。
2.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2.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2.7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
三、获取询比文件
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2月09日17:30至2025年12月12日17:30。
纸质询比文件请领取,为了确保询比活动的有序进行,领取询比文件后,凡有意参加应答者,可自愿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09日17:30至2025年12月12日17:30,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名称、标段等信息)原件扫描、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料费转账截图发至邮箱。
纸质询比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扬州市;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邀请应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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