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招标:延吉公共出行一体化平台建设
吉林省
延吉公共出行一体化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延吉公共出行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JLZYZX2025117
2.项目名称:延吉公共出行一体化平台建设
3.预算金额:520万元
4.最高投标限价:520万元;
5.服务需求:延吉公共出行一体化平台建设内容包含实时公交、IC卡线上系统、定制公交、包车租赁、网约车(网约出租车)、失物招领和意见反馈等,打造多元化、定制化的高质量延吉公共出行一体化出行服务平台,打造特色交通网络、解锁城市魅力、提升旅游体验,为经济注入可持续动能,推动城市迈向可持续发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任务并具备验收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
4.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
3.方式:由投标人的经办人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5年12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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