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江苏南京林业大学新庄校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江苏南京林业大学新庄校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2025-GK26347)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本南京林业大学新庄校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9.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林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YC2025-GK26347
2.项目名称:南京林业大学新庄校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3.预算金额:99万元(33万元/年);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20元/立方米;
5.采购需求: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南京林业大学新庄校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林业大学新庄校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林业大学新庄校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第二次):
1.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拒绝以下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①现场获取报名,现金或微信支付宝转账均可;②线上报名: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发送至邮箱;2.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45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45分;开标地点:南京市
招标人:南京林业大学;地址:南京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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