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RZ-2025-12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取供应商1家,为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由采购人提供厨房、餐 厅场地,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经营管理、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采购,每日为采购人提供教职 工早餐、午餐服务;每日为采购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间餐如有需求另行由双方协商解决供 餐服务标准、费用:采购人现有食堂设施设备需要升级、维修等情况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服务标准需符合《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教体艺厅函(2024)39 号)文件、《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备管理工作指南》(吉教联(2025)1号)、《吉林省敦 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A级,同时具备HACCP或I8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 养指导人员(如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 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 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8.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8日16时00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3)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及HAOCP或ISO22000 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料;(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可不提供);(6)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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