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山东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权属公司2025-2026年度所需乙酸钠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山东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权属公司2025-2026年度所需乙酸钠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权属公司2025-2026年度所需乙酸钠集中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24.019万元,招标人为山东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山东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权属公司2025-2026年度所需乙酸钠集中招标项目,主要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权属公司2025-2026年度所需乙酸钠集中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权属公司2025-2026年度所需乙酸钠集中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投标;制造商如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由具备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乙酸钠检测报告至少一份;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分公司参与招标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招标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电子邮箱报名 2、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10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招标项目编号:GY-WZ-CGB-202512003
2. 项目名称:山东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权属公司2025-2026年度所需乙酸钠集中招标项目
3. 标段划分情况:一个标段;
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东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权属公司2025-2026年度所需乙酸钠集中招标项目,主要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人:山东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投标;制造商如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由具备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乙酸钠检测报告至少一份;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分公司参与招标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招标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0日到2025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09:00时-11:30时,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仅接受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列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将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需采用A4纸幅面)、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将获取招标文件需要的资料发送至邮箱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需要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2. 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若制造商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 自2025年1月1日起,需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乙酸钠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且报告均须带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时间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备注:获取招标文件需要的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将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若审核未通过,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超出规定时间,一律按无效投标确认。
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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