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1-2#、1-3#、1-4#、1-5#宿舍,钢铁书院及综合楼-外立面花岗岩石材及蜂窝石材采购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1-2#、1-3#、1-4#、1-5#宿舍,钢铁书院及综合楼-外立面花岗岩石材及蜂窝石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社会[2024]4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24]1569号)、《关于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钢铁书院及综合楼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139号)、《关于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1-2#、1-3#、1-4#、1-5#宿舍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科技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1-2#、1-3#、1-4#、1-5#宿舍,钢铁书院及综合楼-外立面花岗岩石材及蜂窝石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位于起步区第五组团,东至城市道路NB9,南至城市道路EA2,西至规划绿地和道路NB8,北至规划绿地。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西南角,南侧紧邻城市主干道EA2,西临城市绿带和排洪通道。
2.2项目建设规模:核定该项目总建筑面积按83072平方米控制,主要建设内容为1-2#、1-3#、1-4#、1-5#宿舍,钢铁书院,综合楼等6栋单体建筑。
2.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5万元。
2.4招标范围:合同图纸和说明中标明的钢铁书院及综合楼外立面石材幕墙中的石材材料供应工作。
2.5供货期限:货物需达到合格要求,最终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签订至缺陷责任期满,质保期限为工程竣工后五年。
2.6交货地点: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1-2#、1-3#、1-4#、1-5#宿舍,钢铁书院及综合楼项目现场。
2.7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为准);
(1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②的要求:
①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须是干挂石材的制造商或是石材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并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或合同承包范围内面积在0.4万平米及以上的石材(与建设单位选用样品(简称白麻类)-致)供货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如合同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要求中的相关内容,需提供原采购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制造商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代理商供应过程中必须提供所代理范围内制造商物资,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制造商或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标书售价:1000元/份(售出不退)
4.3标书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17: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4日09时00分00秒,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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