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洛阳市东方第四小学教学楼外墙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度洛阳市东方第四小学教学楼外墙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 2025-03-10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东方第四小学教学楼外墙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03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第四小学教学楼外墙维修项目
2、代理编号:ZCXS-2025-11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59227.32元
最高限价:259227.3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CXS-2025-11 洛阳市东方第四小学教学楼外墙维修项目 259227.32 259227.3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东方第四小学教学楼外墙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图纸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包;
(7)建设地点:洛阳市涧西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书须有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名,格式自拟);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谈判文件 :
1.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报名企业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且真实有效);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售价:谈判文件300元人民币/本,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2025年03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王建民(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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