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闻川北校区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闻川北校区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5年闻川北校区装修工程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秀洲发改〔2025〕1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6319.39万元,工程概算6319.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787.14万元;建设规模:北校区总建筑面积40561.1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116.86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验楼、报告厅、食堂、体育馆等装修,共计装修面积约3万平方米;建设地点:嘉兴市秀洲区闻川小学(北校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
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2025年闻川北校区装修工程,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5787.14万元。
2.3 计划工期
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
2.4 其他: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 设计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1.1 设计资质:具有①或同时具有②+③资质:
①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 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 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具有①+②资质:
①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的各自的专业资质等级;
3.2.4 其他: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装修类或智能化类的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或EPC)如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可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业绩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
2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承担装饰部分设计工作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设计负责人或承担装饰部分施工工作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
①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装饰部分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②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智能化部分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①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装饰部分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② 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智能化部分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均在投标截止日且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3.1.1 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分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置要求按“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号)”文件执行。
注:① 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② 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造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建注〔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2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①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② 投标人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上述3.13-3.17、3.19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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