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 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废处置清运服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2025年度资讯: 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废处置清运服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ZKGSF(ZB)-20252848)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废处置清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48800.00,招标人为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医废处置清运服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废处置清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废处置清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
-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废处置清运服务(第二次)
2. 采购项目预算:74.88万元
3.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5. 合同履行期限:1年
6.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
|1|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废处置清运服务(第二次)|医废处置清运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74.88万元|74.88万元|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 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 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 资格审查资料请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完好再送达。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 谈判小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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