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6万立/时干气制氢装置催化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6万立/时干气制氢装置催化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5-4101)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5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6万立/时干气制氢装置催化剂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计4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包。
- 第01包:加氢催化剂采购;
- 第02包:脱硫、脱氯催化剂采购;
- 第03包:转化催化剂采购;
- 第04包:中变催化剂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01包:加氢催化剂采购
1.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或原厂直接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2.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干气或天然气制氢装置加氢工艺上成功使用的至少3份业绩(装置规模不低于3万标立/小时,运行不低于2年),同一企业同一装置视为一份有效业绩。有效业绩证明需包括: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用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及使用装置名称)、对应发票扫描件、以及对应的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评价材料;评价材料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装置名称及规模、运行时间、使用效果及结论等;
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确认财务状况无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 投标人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盖章承诺函);
6. 投标人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承诺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提供盖章承诺函);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盖章承诺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第02包:脱硫、脱氯催化剂采购
1.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或原厂直接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2.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干气或天然气制氢装置脱硫工艺上成功使用的至少3份业绩(装置规模不低于3万标立/小时,运行不低于1年),同一企业同一装置视为一份有效业绩。有效业绩证明需包括: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用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及使用装置名称)、对应发票扫描件、以及对应的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评价材料;评价材料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装置名称及规模、运行时间、使用效果及结论等;
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确认财务状况无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 投标人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盖章承诺函);
6. 投标人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承诺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提供盖章承诺函);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盖章承诺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第03包:转化催化剂采购
1.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或原厂直接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2.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近7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干气或天然气制氢装置转化工艺上成功使用的至少2份业绩(装置规模不低于3万标立/小时,运行不低于2年),同一企业同一装置视为一份有效业绩。有效业绩证明需包括: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用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及使用装置名称)、对应发票扫描件、以及对应的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评价材料;评价材料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装置名称及规模、运行时间、使用效果及结论等;
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确认财务状况无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 投标人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盖章承诺函);
6. 投标人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承诺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提供盖章承诺函);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盖章承诺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第04包:中变催化剂采购
1.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或原厂直接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2.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近7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干气或天然气制氢装置中变工艺上成功使用的至少2份业绩(装置规模不低于3万标立/小时,运行不低于3年),同一企业同一装置视为一份有效业绩。有效业绩证明需包括: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用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及使用装置名称)、对应发票扫描件、以及对应的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评价材料;评价材料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装置名称及规模、运行时间、使用效果及结论等;
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确认财务状况无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 投标人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盖章承诺函);
6. 投标人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承诺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提供盖章承诺函);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盖章承诺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5日8时3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具体安排: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
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3. 现场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的盖章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沈阳市
七、其他
1. 交货时间:催化剂需要在2026年3月15日前送到招标人指定位置,使用期间,如果招标人有需要,投标人第一时间到招标人现场提供技术服务(交货及服务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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