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 克拉玛依一体化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 克拉玛依一体化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KLMYHW(2025-76))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一体化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 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拟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内, 天河路以北, 彩云路以西, 瑞云路以东, 数字经济产业园区五期B区以南, 开展投融资、建设、运营等活动 (项目建设地点、设备方案和算力规模为初步选定, 特许经营者应结合自身运营特色进行充分论证, 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克拉玛依一体化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一体化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三年 (2022年-2024年) 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 不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并加盖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资建设运营能力、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融资能力及履行投融资义务等) (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附复印件); (未发生缴税情况的, 须提供零申报证明, 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 依法免税的, 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5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3.7 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 (2023) 115号) 中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 (含改扩建) 项目清单 (2023年版), 本项目属于清单中第二新类型基础设施领域—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项目, 如为联合体投标, 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应不低于35%, 如非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为民营企业。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通过投标后, 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分别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2) 隶届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分别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按报名先后顺序, 以先报名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2月13日10时30分到2025年12月19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 邮箱下载或线下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05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电子版文件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05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腾讯会议或微信群或钉钉群等平台
七、其他
1、特许经营范围: 本项目公开招标依法授予中标社会资本方,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内从事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活动。特许经营者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 并为本地的数字经济产业、国家级的重大项目和战略需求、国内外算力外包业务等提供算力服务。本项目建设期特许经营范围为: 投融资、建设(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本项目。本项目运营期特许经营范围为: 运营期内, 特许经营者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运营维护, 包括设备更新及其他日常维护, 同时享有获得项目其他经营收入的权利, 主要包括算力租赁收入。本项目的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设置为17年, 其中建设期2年, 运营期15年, 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后开始。
3、特许经营实施方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采用"B00"模式, 即建设—拥有—运营。特许经营期内, 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且长期拥有项目所有权。
4、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 应按本公告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9日19:30时止, 每天10:30-19:30时 (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 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 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对于按要求提交资料的投标人以电子版发送招标文件, 未按要求提供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标段, 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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