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01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5-002;
2.项目名称: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预算控制金额):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的0.25%/年(只含承销费);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包最高限价 |
1 | 1包 | 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招标项目 |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的0.25%/年(只含承销费) |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的0.25%/年(只含承销费)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本次为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招标项目,为招标人提供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申报注册及发行服务,负责协调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认证机构、资金监管机构等;负责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审批沟通工作等;负责或协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申报注册工作中的其他事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
5.3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5.4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
5.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确认服务成果为止(以合同约定为准);
5.7服务质量:满足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要求;
5.8上报场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银行机构的,应是总行、省级或市级分行;供应商为券商机构的应是总部。投标人仅能以总行或分行名义投标,若同一银行机构有多家投标,按现场报名时间顺序不再受理同一银行机构第二家及以后机构报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以上要求。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本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内的机构(注: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最新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或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资格(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或证券类金融机构须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许可证(同一证券类金融机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投标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和债券业务人员近三年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证监会或交易商协会通报或处罚而被暂停承销业务资质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4参考《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参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获取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
(6)同一集团内多个独立投标供应商只允许共同组成联合体进行磋商,但不允许同一集团内多个独立投标供应商分别与集团外投标供应商组成多个联合体进行磋商或同一集团内多个独立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7)除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联合体成员方资料的内容,其他内容均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料即可。
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如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1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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