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长春高新区华润置地长安里、中车·共享城配套幼儿园厨房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资讯:长春高新区华润置地长安里、中车·共享城配套幼儿园厨房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TJL-ZB20250903)
项目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高新区华润置地长安里、中车·共享城配套幼儿园厨房用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吉林拓飞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春高新区华润置地长安里、中车·共享城配套幼儿园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高新区华润置地长安里、中车·共享城配套幼儿园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人员、设备和能力;
2.2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资料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邮箱,授权委托书需要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单位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资料合格的投标单位,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后,将(1)word版《获取文件登记表》(2)签字扫描后《获取文件登记表》(3)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高新区华润置地长安里、中车·共享城配套幼儿园厨房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高新区华润置地长安里、中车·共享城配套幼儿园厨房用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YTJL-ZB20250903
-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华润置地长安里、中车·共享城配套幼儿园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580000元(人民币)
- 采购内容: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及国家、行业的合格标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人员、设备和能力;
2.2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 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资料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授权委托书需要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单位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资料合格的投标单位,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后,将(1)word版《获取文件登记表》(2)签字扫描后《获取文件登记表》(3)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 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启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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