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新晟供热公司供热运营综合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25年度资讯:新晟供热公司供热运营综合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5-1-34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晟供热公司供热运营综合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晟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标单位需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物业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出入管理、安全巡逻、监控值守、突发事件处理,站内公共区域清洁、垃圾清运、卫生间清洁等;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接待、咨询解答、投诉处理、信息登记、供热费收取、票据开具、账目核对,仪表日常巡检、数据抄录、简单故障处理。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服务期满一年,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合同续签一年,评价不合格终止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晟供热公司供热运营综合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晟供热公司供热运营综合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5、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招标文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到邮箱。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将通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文件一经发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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