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淮安市洪泽区污水处理厂2026年污泥处置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淮安市洪泽区污水处理厂2026年污泥处置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SSC公开-HA-2025024)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选聘洪泽区污水处理厂2026年污泥处置单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50.00000000万元, 招标人为洪泽澳池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洪泽澳池水务有限公司下辖的洪泽区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型多级AO工艺, 于2006年3月6日建成, 位于洪泽区黄海路7号, 占地3.96公顷。设计处理规模为4万m³/d, 服务面积22平方公里, 服务人口12万人。污水厂纳污范围为328省道以西洪泽主城区与朱坝镇的生活污水。洪泽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于2017年12月份开始建设, 2019年12月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洪泽区污水处理厂采用板框压滤脱水工艺。工艺流程为: 将含水率96%左右的污泥从污泥浓缩池和化学浓缩池打入调理池内, 通过投加石灰、氯化铁进行调理, 再经过板框压滤机实现污泥深度脱水, 出泥含水率控制在60%以下。洪泽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含水率低于60%)需要委托处置,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 洪泽区污水处理厂需要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污泥进行运输及处置。为确保污水厂正常运行, 避免污泥堆场涨库, 现开展选聘洪泽区污水处理厂2026年污泥处置单位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选聘洪泽区污水处理厂2026年污泥处置单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选聘洪泽区污水处理厂2026年污泥处置单位项目:
(1)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包含(污泥处置或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地方政府所要求的污泥处置资质及运输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及第三方运输资质);
(3)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的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人必须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原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注册污泥处置类型包含: 城镇污水处理污泥。且能够配合洪泽澳池水务有限公司填报环保、住建等要求的平台。
(5) 自行负责运输污泥的相关事宜, 污泥处置方负责提供污泥运输车辆, 污泥运输车辆需为30吨位的车辆, 至少需一辆运输车长期停放于污水厂污泥堆场区内。每次转运, 车辆需在厂内过磅或招标方指定的过磅点过磅(污水厂内磅秤尺寸为: 长×宽=20.0×3.0米, 总重量不得超过100吨), 车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装GPS导航装置, 可实现轨迹查询;(提供承诺书原件, 加盖公章, 必须提供)。
(6)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 投标人应在发包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8) 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污水处理厂污泥(一般固废)处置业绩的(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资料, 二者缺一不可)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整个投标过程中, 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条件发生实质性改变或招标人认为不能接受的其它变化, 以及投标过程中有陪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规行为, 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若发现上述情况, 业主有权无条件立即解除与该承包人的合同, 全额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造成工期延误的, 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由此所造成承包人的一切损失, 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18日14时00分到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6日(09:00-11:30、14:00-17:00)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表(格式自拟, 需有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日期等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需电话联系报名。
招标文件(纸质)每份400元人民币(含报名费),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一正二副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29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 合同执行期: 本次项目所签订合同总金额150万元, 合同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 达到以下任意条件合同终止:
(1) 本次中标单位累计污泥处置服务费达壹佰伍拾万元整时;
(2) 主管部门发文要求变更处置单位或处置方式时;
(3) 执行合同至2026年12月31日。
(二) 质量标准:
1、根据洪泽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实际情况, 招标方要求投标方能够按照污水处理厂指令及时将产生的脱水污泥运出厂, 并进行处置;
2、处置方式为制作建材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要求;
3、招标方要求现场作业要求为:
①作业期间不能影响工厂正常生产;
②运输过程中应该按照相关要求完整、真实填写污泥“转运联单”等台账。
(三) 合同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四)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五)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六)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300元/吨(包含污泥处置、运输、装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八) 踏勘现场: 本项目涉及需要到污水处理厂运输处置脱水污泥, 投标前投标方需到现场进行勘查以及对脱水污泥成分进行检测, 但因时间关系, 不组织统一勘查, 请各投标单位联系勘查事宜。若不进行现场勘查, 运输处置过程出现任何问题, 责任自负。
采购内容: 洪泽澳池水务有限公司新产生的脱水污泥(产生脱水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 含水率约为60%, 污泥代码: 462-001-90, 呈碱性)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有效、合法处置, 污泥处置方式为制作建材。
承包方式: 污泥运输车辆需为30吨位的车辆, 至少需一辆运输车长期停放于污水厂污泥堆场区内。每次转运, 车辆需在厂内过磅或招标方指定的过磅点过磅。车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装GPS导航装置, 可实现轨迹查询。车辆产生的油费、修理费、人工、保险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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