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天津市港发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天津市港发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2025-108)
项日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港发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智慧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港发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港发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智慧平台建设,包括:燃气智慧平台建设服务(其中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管理系统、入户安检系统、管网信息系统、管网巡检系统、SCADA系统、工程管理系统、隐患管理系统、气晕监测系统、客户服务系统。)、智慧平台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运营维护服务及对接区级、市级平台接口服务、软件导入服务、硬件购置及部署、云服务器租赁服务等。除SCADA系统外,系统数据均采用云服务器进行存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市港发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智慧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港发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如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有能力承接本次项目,若提供营业执照,则经营范围一栏中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范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两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需提供原件)以及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股权结构认定:投标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截图,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7、失信被执行人《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K(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人应具备燃气智慧平台建设服务(软件开发或软件购置、软件导入、硬件购置及部署)业绩,服务过程中或已完成服务均可。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00000元。包括:燃气智慧平台建设(软件开发或软件购置、软件导入、硬件购置及部署)费用:燃气智慧平台投入使用后第1-4年运营维护服务及燃气智慧平台建设完成后对接区级、市级平台接口费用:云服务器租赁费用三部分。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3、服务期限(1)燃气智慧平台建设(软件开发或软件购置、软件导入、硬件购置及部署):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运营维护服务及对接区级、市级平台接口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四年,即燃气智慧平台投入使用后第1-4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云服务器租赁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四年,即燃气智慧平台投入使用后第1-4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付款方式:燃气智慧平台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第一年末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年末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年末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四年末付清,即支付至已签订合同金额的100%。每次支付前,中标人应在当年12月中旬向招标人提交付款申请,招标人审核通过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提交付款申请前,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对使用单位全体人员进行使用满意度调查,中标人应制作“满意度调查情况表”,由使用单位人员进行不记名评分。使用满意度调查内容大致包括智慧平台使用情况、智慧平台响应速度、对智慧平台在运行过程中的合理化建议等。使用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即按合同约定支
付当年款项,使州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中标人应在当年满意度调查完成后1个月内落实。
若使用满意度达到未达到90%,则按合同约定当年应支付的款项暂缓支付,由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7日内再次进行使用满意度调查,使用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后另行支付当年款项。(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5、本项目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招标人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6、燃气智慧平台建设服务质保期:提供服务所部署的软件质保期为完全投入使用后一年,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质保期间的维护服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由中标单位提供软件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支持,包括系统维护、区平台、市平台更改接口并接入工作、调整模块、增添子模块、性能提升、故障检测等,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质保期内必须保障各类应用场景的正常运转。服务期内,如系统发生使用问题,应在2小时内解决并恢复正常运行。
7、本项目中运营维护服务及对接区级、市级平台接口服务;云服务器租赁服务,服务期结束后,若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存在续约意向,则中标人的续约报价:运营维护服务及对接区级、市级平台接口服务:不得超过15000元/年:云服务器租赁服务:不得超过10000元/年。如双方任意一方没有续约意向,中标单位应配合新的运营单位工作。
8、中标人须在软件建设完成后提供本项日全部源代码,最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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