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福州闽侯县福古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福州闽侯县福古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ZBGK20250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闽侯县福古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新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福古汽车北侧空地。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1.2万元。一座快充电动车充电站,包括1台630kVA箱变、1个600kW功率模块、6台快充充电终端、10个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和2个中小型电动厢式货车充电车位等内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充电站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检验试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按规定时间通过供电等主管部门验收等内容。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60个日历天【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能够顺利满足纯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若因招标人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则以该场站可进场施工时间开始计算(招标人正式发函给投标人确认进场时间)】。
2.5 质量要求:
2.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定及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需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4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10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法定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公章)至福州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技术文件(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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