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 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选2026年石林风景区官方抖音账号代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 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选2026年石林风景区官方抖音账号代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12万或销售额>2000万元)抽佣比例≤18%。合作运营期满,如乙方未达最低核销任务,则从全年佣金中扣回2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选2026年石林风景区官方抖音账号代运营服务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选2026年石林风景区官方抖音账号代运营服务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但分公司必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且总公司在本项目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
2. 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并对投标说明列明的以下条款内容确认无误后签章承诺响应:
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6 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7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3.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要求:
6.1 具备抖音生活服务平台认证的一星及以上直营服务商资格;
6.2 具有代运营景区抖音或类似平台账号的经验,至少提供一个类似项目的服务合同。;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14时00分到2025年12月25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2025年12月18日14:00至2025年12月25日23:59(节假日除外),登记投标人基本信息并支付500元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 采购条件
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选2026年石林风景区官方抖音账号代运营服务商经招标人及集团公司批准开展招标工作。
1.2 受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及基本要求
2.1 经评审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以详细评审总得分数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2.2 该项目涵盖“石林风景名胜区”官方账号、“石林风景区”营销号及相关联的抖音生活服务“抖音来客”平台的全流程代运营服务,服务周期为一年。
2.3 项目核心目标是通过专业的抖音平台运营,实现景区门票及组合产品的线上销售增长、品牌形象优化及用户群体拓展,助力景区构建“日常运营+节日节点营销”的长效推广机制,为全域旅游发展注入数字化动力。
2.4 项目须完成的基础工作
2.4.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指派专业团队与招标人开展专项对接,根据招标人针对石林景区抖音线上营销的具体要求、市场动态变化及项目实际运营需求,对中标文件中提交的全年营销方案进行补充、细化与完善,形成最终可落地执行的《石林景区抖音营销实施方案》。方案完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计划拆解、关键节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风险应对预案升级等内容,中标人须全程配合招标人的审核意见并完成修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最终方案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中标人严格遵照执行。
2.4.2 账号及平台综合管理负责代运营账号及抖音来客平台的日常运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客服接待、订单处理、售前售后管理、POI展示维护、商品上下架、评价管理维护、店铺评分维护等搭建粉丝互动机制,及时回复私信、处理投诉、参与评论点赞转发等,维护良好用户关系同时需及时对接抖音平台营销活动政策,保障账号正常运行。
2.4.3 内容创作与传播定期开展素材拍摄,每月到景区拍摄素材(含无人机拍摄)不少于2次,供官号、营销号、达人号素材使用,沉淀宣传资料;按要求产出短视频内容,其中官方账号每周发布不少于1条企业宣传类短视频不少于2条(特殊节庆节点另行增加),营销号每日发布游石林攻略、价值塑造类短视频不少于企业。
2.4.4 直播运营:开展实景直播与室内仿实景绿幕直播,其中实景直播每月不少于30场(每场不低于2小时),绿幕室内仿实景直播淡季每日不少于1场、旺季按业务实际情况增加场次,总场次不低于440场(每场不低于2小时);需招募全网旅游达人(达人带货或视频等级为LV3以上)开展短视频种草、任务发布、带货及达人直播,达人带货短视频数量每月不低于100条;短视频直播:开通企业职人号,全员销售,定期培训职人,每周发布职人短视频1-2条(3%定向佣金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4.5 产品渠道分销及运营:每天进行产品、全渠道分销(采购、组品、分销、客服),深度挖掘旅游潜力产品进行组合销售,如石林+九乡(以实际为准),由双方负责沟通其它资源,中标方进行采购。
2.4.6 营销活动策划执行:按季度或运营需求分时段提交抖音营销计划、宣传计划、视频拍摄计划、直播计划等,经审核后执行;针对特定节庆、地方节庆、抖音营销季等节点,策划实施大场促销活动积极对接抖音平台营销资源,参与平台各类营销活动,提升活动参与度与转化效果。
2.4.7 数据监测与优化:定期对账号数据进行分析和监测,包括粉丝数量、互动情况、转化率、销售数据等,按季度提交运营报告及数据报告,包含运营复盘、优化建议等内容,助力提升运营效果。
2.4.8 系统与安全运维:做好核销系统对接及后台安全运维管理,登录代运营店铺时需保存详细操作日志(包含日期、时间、操作人、操作内容/流程、目的、操作截图等);需经授权后方可进行相关登录操作,禁止违规操作行为。
2.5 考核指标要求
2.5.1 销售核销目标:代运营期间销售并核销的石林景区全票种产品(含全价门票、半价票、老年票、儿童票、电瓶车、组合门票),最低核销目标为1000万元。(不包含落地扫码产生的金额)。
2.5.2 曝光与粉丝增长目标:通过抖音平台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增加石林风景区的曝光量,目标总曝光量达到2亿+(抖音平台总曝光量);通过官号、营销号的运营,目标粉丝增长1万人。
2.5.3 达人带货转化:通过直播带货、达人分销等方式。
2.5.4 提升销售短视频数量:达到1200条(达人带货或视频等级为LV3及以上)。
2.5.5 短视频总数量:品宣号、营销号、达人号不限等级的短视频数量达到8000条。
2.5.6 直播时长:总直播时长不低于2000小时。
2.5.7 直播场次:总直播场次不低于800场(12个月)。
2.5.8 设计产品组合:全年数量不低于10个,涵盖门票、住宿、餐饮、文创产品等。
2.5.9 其他核心指标:完成前述运营服务内容中明确的短视频数量、达人带货短视频数量、直播场次、直播时长、组合产品数量等硬性要求;通过短视频、直播等内容形式,塑造石林风景区“新印象”,提升品牌影响力。
2.6 账号信息或代运营账号服务期期满或合作终止后,服务方仅享有完成账号绑定相关的运营权限,不得擅自留存账号信息用于其他用途,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7 销售佣金按全价门票(130元/人)及组合门票产品中的全价门票份额累计为销售佣金计提基数,分梯度计算(具体梯度佣金比例以招选成交结果为准):
2.7.1 第一梯度(销售≤8万人次或销售额≤1000万元)抽佣比例≤11%;
2.7.2 第二梯度(销售8万<人次≤12万或销售额1000<≤2000万元)抽佣比例≤15%;
2.7.3 第三梯度(销售人次>12万或销售额>2000万元)抽佣比例≤18%。
2.7.4 合作运营期满,如乙方未达最低核销任务,则从全年佣金中扣回20%。
2.8 新增上架产品销售佣金双方另达成最低核销任务,双方从全年佣金中扣回20%。
2.9 服务商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如实开展宣传推广,不得进行扩大化、虚化宣传;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投诉、退票、舆情负面等情况,需承担相应责任。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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