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栾川县潭头镇新型社区后续安置房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栾川县潭头镇新型社区后续安置房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5-03-13
项目概况:
栾川县潭头镇新型社区后续安置房项目(二期)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DZB-403号
2、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新型社区后续安置房项目(二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08034.77元 最高限价:2108034.77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潭头镇新型社区后续安置房项目(二期),位于栾川县境内,主要内容为新建住宅楼一座,水电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包段划分:1个
(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目标
(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8)工期:42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进行报名。
3.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王建民(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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