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25.23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项目
|编号|项目名称|招标内容|预估金额|入围数量|供货期|
|----|----|----|----|----|----|
|JLFL2025-1210-1|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一标段:数据资源与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平台项目)|数据资源与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系统软件|3690000元人民币|1家|合同签订之日起270天内交货,自到货验收完成之日起27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JLFL2025-1210-2|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审计信息化平台项目)|审计信息化平台系统软件|550000元人民币|1家|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货,自到货验收完成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JLFL2025-1210-3|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三标段:人才管理服务系统项目)|人才管理服务系统软件|1725000元人民币|1家|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分为两个阶段(详见服务要求)|
|JLFL2025-1210-4|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四标段:校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校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系统软件和硬件|3987300元人民币|1家|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货,自到货验收完成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合法性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2诚信要求
(1)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3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 一标段: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 二标段: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 三标段: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 四标段: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核心产品(DRG医保监管平台)厂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5财务能力要求
(1)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净利润应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
(2)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6服务能力要求
(1)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吉林大学各校区所在区域;
(2) 供应商应具备吉林大学各校区所在区域的配送能力。
2.7其他要求
(1) 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 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提供的物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
(4) 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购买
4.1 请投标人于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四标段:除(1)-(3)外,须提供核心产品(DRG医保监管平台)厂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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