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报审计项目招标
《12月最新招标》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报审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HCZB03202512001
1.招标条件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报审计项目经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择合格的投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报审计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择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2025-2027年报审计服务。服务范围包含年度财务审计(企业集团合并、本部及各级子企业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及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复核说明等)及管理建议书;交强险专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准备金审计意见;年度偿付能力及偿付能力压力测试审计;对《年度经营责任书》所涉及考核指标、企业负责人薪酬、工资总额清算等情况进行审计,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业绩、薪酬发放、工资总额实际情况,出具《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报告》及《工资总额清算专项审计报告》;对公司联营企业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i9、i17准则转换中OCI选择权进行独立评估复核;对公司考核赔付率、销售费用率、销售人力成本率、跟单税费率和固定费用率回溯情况进行复核;保险保障基金汇算清缴专项报告;保险业监管费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3服务期限:三年(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合同为一年一签,首次签订为2025年度审计服务,后续签约将综合考虑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确定)。
2.4服务地点: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1)根据项目审计所需的资格条件派出符合要求的审计专业工作人员,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运用规范的方法、程序,认真组织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审计单位应遵守行业规章制度,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获取充分、完整、真实证据基础上,保证审计工作进度和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并提出合同管理建议;审计服务工作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2)公司间接投资的未上市股权,底层资产为单一项目的首年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其进行财务审计或尽职调查,底层资产为资产池的应与审计专委会沟通确认后开展投后估值和压力测试。(3)对涉及薪酬递延人员工资根据《年度经营责任书》及五率回溯情况进行进行清算专项审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3.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3.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3.4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5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3.6投标人未被列入(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单;(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分别查询并提供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10相关工作经验要求:近三年(1)具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经验,至少提供3份业绩证明材料;(2)具备偿付能力及偿付能力压力测试专项审计经验,至
少提供3份业绩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不属于近3年期间或非上述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不予
认可;②合格证明材料指合同或审计报告,合同应至少显示单位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人签章,审计报告应至少显示单位名称、服务内容、报告出具时间;③提供的超过最低要求的业绩文件将在评标环节做适当加分。
3.11人员要求:(1)合伙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执业年限不少于8年。(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年检证明,执业年限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算)
(2)审计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执业时间不少于5年。(提供工作简历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年检证明,执业年限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算)
(3)审计人员要求:①不少于6名熟悉本次采购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年报审计,该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有相关项目经验,并按招标人要求时限按质按量完成服务工作。②其中具备2名在中国从事保险精算及相关工作3年以上、熟悉中国保险监管法规并且具有国内或国际认可的精算师资格的精算师。精算师如采用外聘,外聘精算师不得超过1-2名做辅助性工作,不得代表中标人签署正式报告,且中标人须对外聘精算师智力成果负责。
3.1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的;
(2)受到吊销执业许可、撤销事务所等行政处罚的;
(3)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其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恢复业务资质未满24个月的;
(4)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两次及以上的;
(5)因承接除国有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尚未恢复业务资质的;
(6)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五次及以上的;
(7)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8)近36个月内负责审计的国有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以及国有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等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国有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义务的;
(9)存在危害国家安全,违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约定书保密条款,或失密泄密窃密等行为的;
(10)涉嫌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财政部明确不适合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后未满36个月的。
注:会计师事务所因同一审计项目或处罚决定同时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按一次计算。近24个月或36个月是指同时满足以国有金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投标截止日期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日期或有权机构决定日期向前推算的时限。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次数要按总所和分所受罚次数合并计算。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同时受到行政处罚的,以较重行政处罚为准,并按一次计算。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财政部、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获取。上传“4.2招标文件获取资料原件扫描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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