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绥安园通用厂房二期项目施工便道及污水管道工程
福建
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开发总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绥安园通用厂房二期项目施工便道及污水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 绥安园通用厂房二期项目施工便道及污水管道工程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 ZZY【采】2025015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编码及名称 预算金额 (元) 最高控制价金额 (元) 数量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谈判保证金
1 绥安园通用厂房二期项目施工便道及污水管道工程 B02130100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949533.00元(含暂列金40000元) 858579.70元(含暂列金40000元) 1 项 建筑业 否 0元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本项目绿色建材按照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资格条件采用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7.供应商报名期限及地点
7.1供应商报名期限: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5日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7.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漳浦县。
7.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请先致电代理机构)。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6日15:30(北京时间),漳浦县。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6日15:30(北京时间),漳浦县。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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