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贵阳卷烟厂2025年物流连廊改造项目
贵州
贵阳卷烟厂2025年物流连廊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卷烟厂2025年物流连廊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黔烟工计〔2025〕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96号;
2.2招标编号:ZJZB2025-509
2.3工程规模:综合库与原联合工房二楼之间新建造一个物流连廊,长51.8米,宽7.8米,建筑面积406㎡。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为准。
2.5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概算总额455.78万元。
2.6 标段投资:约376.49万元。
2.7工 期:180日历天。
2.8本项目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信息”名单,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等),证书应附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网页的查询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对应页面的查询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查询时间为开标前近一个月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3.4(1)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三表一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2)提供2025年1月至11月期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参加本项目投标前,无经营活动中被责令停业的,无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的情况(投标人提供承诺)。
3.6经营活动中无违纪、违法(如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等)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
3.7截止至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存在招标公告第5条所查询的不良信息(投标人提供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投标人提供承诺)。
3.9投标人需承诺同意并接受招标人按照《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作出的评价结果对评标总得分进行修正。(投标人提供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非现场报名。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9日止,上午0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
2、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经办人员须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鲜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至贵州。
3、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
(1)邮件标题格式:“投标报名”+“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人名称”(可简写);
(2)邮件正文内写明: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
(3)邮件附件上传报名资料(附件无需打包)。如因报名邮件未按上述要求标识导致未能成功报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承诺函。(对“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注明:(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4、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联系人网络联系方式,在资料审核通过后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同意后电汇至下列账号购买招标文件(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
电汇用途请注明本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并将电汇凭证电子版发送至网络联系方式,不按规定汇款的单位,导致无法开具发票,我司概不负责。
(二)招标文件售价为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投标报名阶段,由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投标人信息:
(一)通过“天眼查”核查同一采购项目各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是否有行贿行为。以生效的裁判文书为依据,禁止其参加新项目采购时限为:
1、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一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采购。
2、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二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采购。
3、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采购。
4、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入。
(三)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供应商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3)被责令停产停业。
(4)被暂扣或者吊销采购项目相关许可证。
(5)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7)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
2、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四)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通过查询公司“黑名单”库,核实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入其中。
查询结果应用:如存在上述不良信息的,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已报名的投标人应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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