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流动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2月最新招标: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流动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FYQY-2025-12-2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流动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天津临港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流动机械设备采购及安 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量单等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流动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新建2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流动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
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
(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具有投标资格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 电工程专业,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 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 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3)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5、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X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6、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7、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由社保中心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 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6日16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段内,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文件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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