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凌海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三标段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凌海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三标段招标公告
辽宁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已由锦州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凌海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凌海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区(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95%;5%,招标人为凌海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白台子镇、石山镇、金城街道、谢屯乡、翠岩镇、大业镇、余积镇、安屯镇、八千街道、大有农场、新庄子镇、阎家镇、安屯镇;
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30万亩,包括新建18万亩、改造提升12万亩,其中新建占60%,改造提升占4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 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284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1月20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6年10月31日;
标段名称:凌海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三标段)。
标段编号:A210700ET01000060002003。
标段招标范围:安屯镇、八千街道、大有农场、新庄子镇、阎家镇、安屯镇增施有机肥400kg/亩,50530亩,共20212000kg(具体内容详见货物清单)。
标段类别:材料设备采购:标段合同估算价:2255.20443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保函(保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②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肥料经营许可证》。
③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17 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锦州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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