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华坪县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电力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编号:GYMH-ZB-2504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华坪县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762474 万元,招标人为华坪县尚林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供电电源由 35kV 新庄变电站 10kV 新荣线 107.13 号杆“T”接,新建 S13-M- 250kVA 柱上变压器 1 台;新立 12m 水泥杆 34 基;新建 10kV 架空线路 JKLGYJ-10kV-70mm² ,路径长 1735m;新装 10kV 智能真空断路器 1 台,新装户外组合式计量装置 1 台,新装 10kV隔离刀闸 2 组,新装 10kV 跌落式熔断器 1 组,新装 10kV 跌落式避雷器6 组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坪县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电力配套设施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坪县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电力配套设施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能够独立完成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
(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2024 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证明材料纳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间任意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纳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局出具的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局出具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材料,成立不满 3 个月公司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指 2023 年至今)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并注册在投标企业;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力专业);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信用良好,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只需提供书面声明;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不支持邮寄;售价:RMB600.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
七、其他
华坪县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电力配套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坪县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电力配套设施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丽江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01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MH-ZB-25041
项目名称:华坪县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电力配套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87624.74 元
最高限价:487624.74 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项目地点:华坪县境内。
质量要求:严格遵照国家相关建筑规范的要求,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或验收合格;
采购内容:本工程供电电源由 35kV 新庄变电站 10kV 新荣线 107.13 号杆“T”接,新建 S13-M- 250kVA 柱上变压器 1 台;新立 12m 水泥杆 34 基;新建 10kV 架空线路 JKLGYJ-10kV-70mm² ,路径长 1735m;新装 10kV 智能真空断路器 1 台,新装户外组合式计量装置 1 台,新装 10kV隔离刀闸 2 组,新装 10kV 跌落式熔断器 1 组,新装 10kV 跌落式避雷器6 组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相关工作。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能够独立完成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
(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2024 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证明材料纳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间任意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纳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局出具的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局出具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材料,成立不满 3 个月公司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指 2023 年至今)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并注册在投标企业;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力专业);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信用良好,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为准);只需提供书面声明;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12 月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每天上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丽江市。
方式:现场报名;不支持邮寄;
售价:RMB600.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01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时间: 2025 年 01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建
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应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上证照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工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热点信息
-
河南项目概况郑州财经技师学院教学实训耗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
-
福建 南靖县梅林镇科岭村民委员会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