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发布:中央储备粮信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5年发布:中央储备粮信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信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已由信阳市产业集聚区以2406-411571-04-01-9944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信阳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债补助资金占比70%,自筹资金占比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信阳市。
2.2建设规模:建设平房仓3栋及配套附属设施,本项目为平房仓的智能化工程。
2.3计划工期:自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智能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内容包括智能仓储作业管理系统、智能安防系统、网络硬件设施、智能出入库系统、集成控制平台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图纸;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以招标文件、清单和图纸为准)。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质量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项质量合 格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健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财务要求:
投标时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信誉要求:
3.5.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网页。
3.5.2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未被纳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不良信用施工企业名单》和《集团公司集中采购 不良信用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其他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或养老保险)证明为准。以上人员在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均不得兼职,须提供承诺书。
3.7.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3.7.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3.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或生成的信用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12月27_日至2026年_1_月_4_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时(北京时间),提供以下资料(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
(2)招标文件费交款凭证。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1月24日07:00至2026年1月24日11: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_月24_日11时00分,地点为郑州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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