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隆回县医共体合理用药智慧审方系统
湖南
隆回县医共体合理用药智慧审方系统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隆回县医共体合理用药智慧审方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隆回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医共体合理用药智慧审方系统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5]000169
3、委托代理编号:HNFD-LH-2025-010
4、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178535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t竞争性磋商¨询价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评审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隆回县医共体合理用药智慧审方系统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1785350元 1785350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单独提交,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隆回县。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第五条规定,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年 01 月 07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红章)。
售价:0元。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拒收。
十、开启:
1、时间:2026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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