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发布:南丰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场地土石方平整工程项目(第二次)
2025年发布:南丰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场地土石方平整工程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PZGC-2025-NF-21-2)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ZGC-2025-NF-21-2
项目名称:南丰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场地土石方平整工程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3520653.9元
最高限价:3415034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南丰县易供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PZGC-2025-NF-21-2
预算金额:3520653.9元
项目名称:南丰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场地土石方平整工程项目(第二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日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日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日清单》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
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的企业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领取地点江西省抚州市
四、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各供应商代长携带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的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抚州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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