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购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购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5-03-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购买项目
2、项目编号:TXZB-2025-003
3、采购内容:血液透析机3台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价:25万元
6、交货地点: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灵宝市第四人民医院)
7、交货期:5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有《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单位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并或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注: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
1、时间:2025年3月18日8时00分至2025年3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有意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者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材料。(须与投标时保持一致,并复印后加盖公章肆套)。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4、不符合招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3月31日上午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将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热点信息
-
2025年度资讯:宜昌城市大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模型研发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一、招...
-
9月最新招标关于北京老年医院新增安防设备采购项目遴选公告(招标编号:002525Z-08-01-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