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一包);(002)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二包);(003)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三包);(004)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四包);(005)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五包);(006)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六包)﹔(007)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七包);(008)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八包);(009)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九包);(010)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十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
3.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客车技术要求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客车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2)客运驾驶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4)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023年、2024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结果不低于AA级(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正式评定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屏;
(002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
3.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客车技术要求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客车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2)客运驾驶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4)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023年、2024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结果不低于AA级(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正式评定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屏;
(003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三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
3.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客车技术要求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客车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2)客运驾驶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4)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023年、2024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结果不低于AA级(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正式评定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屏;
(004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四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
3.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客车技术要求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客车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2)客运驾驶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4)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023年、2024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结果不低于AA级(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正式评定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屏;
(005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五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
3.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客车技术要求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客车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2)客运驾驶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4)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023年、2024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结果不低于AA级(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正式评定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屏;
(006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六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
3.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客车技术要求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客车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2)客运驾驶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4)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023年、2024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结果不低于AA级(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正式评定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屏;
(007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七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
3.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客车技术要求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客车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2)客运驾驶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4)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023年、2024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结果不低于AA级(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正式评定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屏;
(008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八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3.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客车技术要求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客车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2)客运驾驶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4)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023年、2024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结果不低于AA级(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正式评定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屏。
(009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九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
3.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客车技术要求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客车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2)客运驾驶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4)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023年、2024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结果不低于AA级(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正式评定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屏;
(010乌鲁木齐市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际客运班线(新增运力)项目(第十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
3.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客车技术要求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客车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2)客运驾驶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4)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2023年、2024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结果不低于AA级(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正式评定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到2026年01月05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
1.方式: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命名为“XX项目+投标人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正文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投标项,审核通过后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填写后加盖公章扫描回传。
2.报名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2024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评定文件复印件(提供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正式评定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自有营运客车数量、高级客车数量证明材料;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屏。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经营期限:4年,自《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发之日起计算。
2.中标人数量:每个标项1家;第一、二包不允许兼中兼得。针对投标企业数量不足3家,或排除废标后剩余符合投标条件的企业不足3家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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