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市供热(集团)长春市永春新能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线运维、热源厂运维、后勤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长春市供热(集团)长春市永春新能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线运维、热源厂运维、后勤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供热(集团)长春市永春新能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线运维、热源厂运维、后勤管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永春新能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长春市永春新能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线运维、热源厂运维、后勤管理服务;
2.2项目编号:
2.3服务内容:长春市供热(集团)长春市永春新能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线运维、热源厂运维、后勤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喷涂缠绕、PE-RT II塑料阀门生产线生产及生产线销售、生产、仓储、质检、高、低压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办公楼安保及保洁等管理工作;
2.4服务地点:热源厂、长春市二道区英俊西街先进制造产业园区;
2.5服务期限:2026年2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6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2.7最高投标限价:188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
3.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资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提供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开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1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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