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资讯:湖南湘江新区科学城智慧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1#能源站房、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湖南湘江新区科学城智慧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1#能源站房、配套附属设 施)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000万元, 招标人为湖南嘉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整体建设内容为新建1#能源站(含工艺系统工程)、取退水 工程(阀门、高低配电工程、智能弱电系统(设备控制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 。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1#能源站的土建、装饰、暖通、工艺系统工程、强电 、火灾报警、电梯工程、抗震支架、弱电及智能化工艺系统自控工程及景观部 分(土建、景观、海绵城市、电气、给排水);取退水工程的阀门、高低配电 工程、智能弱电系统,具体涵盖设备控制系统与智能监控系统等工作内容。建 筑面积4100平米,建筑高度16.2米,跨度14米,装配率大于5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湘江新区科学城智慧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1#能源站房、配套附属 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南湘江新区科学城智慧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1#能源站房、配套附属 设施))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3日0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时00分
湖南湘江新区科学城智慧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1#能源站房、配套 附属设施) 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科学城智慧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湘新审投备(2025)1283, 建设单位为湖南嘉和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南嘉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总投 资为7.06亿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科学城 智慧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1#能源站房、配套附属设施)
1.2.2建设地点: 长沙市湘江新区湘江科学城
1.2.3 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整体建设内容为新建1#能源站(含工艺系统工程)、取退水 工程(阀门、高低配电工程、智能弱电系统(设备控制系统、智能监控 系统)等。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1#能源站的土建、装饰、暖通、工 艺系统工程、强电、火灾报警、电梯工程、抗震支架、弱电及智能化 工艺系统自控工程及景观部分(土建、景观、海绵城市、电气、给排 水);取退水工程的阀门、高低配电工程、智能弱电系统,具体涵盖设备控制系统与智能监控系统等工作内容。建筑面积4100平米,建筑 高度16.2米,跨度14米,装配率大于50%。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 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 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 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 、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 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 182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湖南湘江新区科学城智慧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1#能源 站房、配套附属设施)。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1#能源站的土建、装 饰、暖通、工艺系统工程、强电、火灾报警、电梯工程、抗震支架、 弱电及智能化工艺系统自控工程及景观部分(土建、景观、海绵城市 、电气、给排水);取退水工程的阀门、高低配电工程、智能弱电系 统,具体涵盖设备控制系统与智能监控系统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 项目图纸和清单。
2.资格要求
2.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 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项目经理须为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L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口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 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 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 (由招标人在以下选项中勾选一 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项目组成的投标联 合体。
■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 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项目组成的投标 联合体,以及两个(含两个)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依 法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具体规定如下:1、投标人须具备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 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 行业相关协会或省级及以上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 为准,如划分了基地类型的,类型为PC综合类或PC生产类或综合类或生 产类。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 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配备;(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全部按废标处理;(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 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 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以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 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 牵头人名义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 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
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 平台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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